"為了孩子"-這是個多沉重的原罪

我的三子媽好友第四次被老公打了
這次我終於等到她說出,
"我好歹也是知識女青年"
這款還算人話的話
我一直都覺得
她是個正職的老師又不用靠老公吃飯
(OS.我的邏輯絕不是没工作的主婦被打就應該....動手就不對...)
大家口口聲聲為了孩子
到頭來

這次她老公當著二個孩子面
掄起她
連同強褓中三個月(她當時抱著女兒)的女兒
一同壓在地上
她說她看著3歲半的兒子
嚎淘大哭的叫著
"爸爸,不要這樣"
而6歲的老大驚恐的把自己鎖在門外
她覺得這真的是
"為了孩子"嗎

我不知道這次她是否會真的覺悟
上次我跟她說一定要去驗偒
不管如何把證據放在保險箱
談判時才有籌碼
她說我這個唸法律的人太絕情
他好歹是孩子的爸

這次她這個相貌堂堂任公職又有教育博士背景的先生
聲唳俱下的登門道歉

只是我覺得他還真有臉
道完歉還能心平氣和的跟平時幫他們照顧小孩的岳母
說起動手的原因是
"我好友是如何的不願和他回婆家
然後她女兒是如何又如何和婆媳處的不好
再來她女兒為何不能好好的待在家煮飯"
叭拉只拉

哎.....最後他們就在娘家吵了起來
當著女方父母的面說
"你是嫁到我們家的人"

後來我也不想多說了

這個人的邏輯一直是
不管如何都不是我的錯
都是你逼我的


我老公說

"這擺明就是"侵門踏戶"

連對方家長都欺負

最後他說

"誰敢打我家女兒
我絕對不會放過他"

我問他說
你會不會覺得如果我們家女兒帶了小孩這樣狼狽的回家很没面子

他說
"没有面子的問題
打人就是不對
娘家給你靠"

說得好
這樣好像還有跟W共同生活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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